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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十佳敬老爱亲模范、十佳孝子(女)、十佳孝媳”
---评选活动方案(节 选)
原创:宿城孝文化 阅读次数:2957 日期:2016-03-05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敬老爱亲模范:

1.孝敬父母,善待长辈。满足老人精神和物质需要,让老人安享晚年。

2.处理好孝与爱的关系,对待孩子不仅要在生活、学习上关心,还要给孩子更多的理解和信任。形成良好的亲子互动关系。同时对孩子的缺点和错误及时教育,不迁就,不护短。培养孩子知荣辱、懂孝道、思报恩、好上进的品格。

3.夫妻之间相敬如宾,相互理解,互帮互助,相互忠诚。

4.与乡亲乡邻关系融洽,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多做好事造福一方事迹突出,受到当地大多数干部群众的认可。

(二)十佳孝子(女)

1.敬父奉母,体贴周到。陪伴年老不便的家中老人洗澡,为其打扫房间,洗衣服等。经常问候父母,使父母愉悦放心。

2.每年陪父母进行健康检查,有条件的陪同外出旅游。

3.对待父母和颜悦色,对父母的教诲能够恭敬服从,对父母有不妥的地方能耐心劝导,帮助其改正。

4.当家中老人生病时,不管兄弟姐妹几个,都不互相推诿,竭尽所能给予医护。耐心侍奉,不离左右。经济条件好的子女,能将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送到像康颐孝德园这样的老年公寓进行专业的护理,让他们颐养天年。

5.父母去世,能够秉承厚养薄葬的理念,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

以上父母含岳父母祖父母。)

(三)十佳孝媳

1.孝敬公婆,如己父母,尽孝以礼,善待叔姑。

2.跟公婆说话和颜悦色,公婆有不当的地方不大声责难,不尖酸刻薄,互敬互谅,和睦相处。

3.经常陪伴婆婆洗澡,为婆婆洗头梳头,剪指甲等。帮公婆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家务。

4.公婆生病时,能够及时送到医院治疗。不因妯娌多而相互推诿,延误或不予治疗;在公婆生病期间能够精心照料。

5.公婆病逝后,以礼安葬。不铺张,不搞封建迷信,不以治丧为由敛财。

三、评选及表彰办法

1.宣传发动(201545-75日)由区相关单位发布有关评选活动信息。同时,各乡镇,街道组织各社区,村(居)委会利用广播、宣传车、会议、横幅等不同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动员广大村(居)民广泛参与。采取自报和群众推荐相结合评选办法,初选候选人,填写推荐表,突出事迹事例。

2.组织推荐(201555-65日)在各乡镇、街道评选活动基础上,开展区级推荐申报,推荐活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进行。推荐单位要将拟推荐人的主要事迹广播公布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20号前向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各乡镇、街道对上述3类奖项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表附后,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其中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单位: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2960087   邮箱:3224282478@qq.com)。

3.初审提名(2015520-615日)区评审委员会初步审核推荐材料,根据评选条件对3类奖项分别审定推选出10——20名入围候选人。

4.事迹公示(2015615-630日)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入围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组织在相关新闻,网络媒体对入围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

5.评委审定:由区评审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调查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个人进行审定,确定十佳敬老爱亲模范、十佳孝子(女)、十佳孝媳名单。

6.表彰与奖励:由各乡镇、街道评选确定的十佳个人由各乡镇、街道颁奖。报送区评审确定的十佳个人由区领导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7.活动赞助。由宿城区康颐孝德园及蔡集镇医院参与提供赞助。其他单位和个人也能够作出力所能及的赞助,为此活动加力。对评选出的十佳人物,如其父母年老确需护理的,凭获奖证书入住康颐孝德园可给予减免入园费10%-20%,(或给予2000-4000元的减免入园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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